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▲溫馨提醒開課單位請謹慎申請活動。
為減少退件重審的次數,經本會審查案件需異動課程,請於課程前向本會以信件(mail)提出申請。
1、不得變更已審定總時數(增課或減課)、屬性、課程內容;如有異動不可變更之項目,視新案申請。
2、課程日期異動一次為限(免收費),僅限課程三個工作日前申請。(日期異動僅限原申請延期,不受理日期提早)
3、第2次異動課程日期或異動講師會再酌收審查費用。除不可抗力之情事(如颱風)之異動課程日期,無收費。
4、第3次異動課程日期或再次異動講師視新案申請,以整筆原案審查費收費。
5、如有課後(含課程當日)進行異動申請(日期(含時間)/講師),將視異動時數收費再加課後審查500元。(例如:護理積分課後異動時數3小時,審查費400+課後500元,共收費900元)
6、課程取消申請,僅受理送審後7日內免費取消,超過7日者皆會產生行政審查費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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