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及配合防疫政策需要,專科護理師證書應更新期限介於110年1月1日至110年12月31日者(含109年延期更新1年),免申請延期更新1年,請查照。 衛生福利部 函
發文字號:衛部照字第1101560623號
主旨:因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及配合防疫政策需要,專科護理師證書應更新期限介於110年1月1日至110年12月31日者(含109年延期更新1年),如因於期限內無法取得足夠繼續教育積分辦理專科證書更新事宜,免申請延期更新1年,請查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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